何勇:公交优先不能以侵犯公民权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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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5-28 03:55:17  来源: 客运站

 民盟江苏省委集体提案表示,为确保公交优先,可以先停止私家车上牌一到两年,同时实行满载放行制度。根据数据,去年,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了百万大关,其中汽车为60。15万辆,而私人轿车为31。16万辆,占到了一半。


  不管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方便群众出行,还是减少汽车尾气污染,保护和净化城市环境,都有必要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公交优先。但是,暂停私家车上牌和实行满载放行制度不能成为确保公交优先的措施,决不能为了确保公交优先而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确保公交优先应该是在保障公民权利的前提下开展。


  不可否认,导致当前城市交通堵塞和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大量私家车的存在,而且私家车数量越来越多也是不可逆转的形势。不管是确保公交优先,还是保护生态环境,缓解交通压力,也都的确需要减少私家车数量,特别是遏止私家车数量增加的势头。但是,应该认识到购买和驾驶私家车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公民购车权和用车权。如果一刀切禁止所有私家车上牌照实际上就是对公民权利的侵犯,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而且之前公民买车可以上牌照,现在买车不可以上牌照,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政策。


  至于满载放行制度没道理,也不具有操作性。一是私家车作为公民的私有财产,只要不违法,如何使用,座位是否载满,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强制要求满载放行实质也是对公民权的侵犯。二是如果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一刀切要求满载放行显然说不过、不合理,因为这样可能误事。如果允许公民在突发事件下可以不满载行驶,那么所有的私家车主都可能以这个借口而逃避满载行驶,禁令成为空话。三是私家车必须满载行驶,而出租车、公车可以不满载行驶,这实际上是两套标准的政策,没人任何合理而言。


  确保公交优先,笔者认为,政府在当前可以做好三件事。一是一刀切的禁止政府部门新增公车和更换公车,同时逐步减少公车数量,并且逐步规范公车出行,切实要求公车满载行驶。这实际上是为全社会做好表率作用,如果政府机关不能起到带头模范作用,任何要求公民的政策都是不得人心的,毕竟“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时代已经过去。二是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加大宣传力度,呼吁老百姓出行多乘公交车和骑自行车,提倡和呼吁公民少买私家车、少开私家车,能不行驶私家车就尽量不行驶私家车,而不是强制禁止私家车上牌照。三是放宽条件,鼓励群众出行拼车,全面推进拼车合法化。只有切实实行拼车合法化,私家车才有可能大面积做到满载出行。毕竟大多数私家车主是愿意满载出行的,因为可以降低养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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