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出租车不打表将不能收1块钱燃油附加费
"以后要主动打表了,不打表就收不成1块钱的燃油附加费了。"3月25日,在汉中市出租汽车年度审验现场,出租汽车驾驶员们在相互告知这一消息。
为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给出租汽车行业带来的影响,汉中市中心城区的出租汽车将从2012年3月26日开始每趟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在油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这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不过的哥的姐在收取这1块钱的燃油附加费时必须遵守行业规定--主动打表,不然就不能向乘客收取。据汉中市运管处出租办主任陈女士的介绍,近年来汉中市中心城区出租汽不打表的现象较多,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虽然管理部门进行了多次的专项整治,但整治期一过,违章现象就很快抬头。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顽疾,养成出租汽车驾驶员主动打表的习惯,汉中市运管处想出了这个办法,把燃油附加费和出租汽车运价一同显示在出租汽车客票上,而且必须在打表行驶50米或30秒后才会显示,如果驾驶员不打表,就不能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