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工商局
- 中 文 名: 吉木乃县工商局
- 官 网: http://alt.xjaic.gov.cn
- 地 址: 团结北路51
- 服务热线: 0906-6182879

吉木乃县工商局简介
吉木乃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室、注册登记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合同消保监督管理科、市场经济检查队,下设口岸工商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本县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按规定组织监督检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并对开办各类交易市场及商品展销会进行登记管理。
六、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组织管理经济合同,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八、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九、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十、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承办阿勒泰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木乃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社会贡献
吉木乃县工商局在自治区、地区工商局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先后荣获吉木乃县优秀青年文明号、“5.12”汶川抗震救灾先进集体、预防职务犯罪优秀单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先进集体,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地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地区“依法履职、百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先进集体,自治区级行风示范窗口、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并被县文明办推荐为“自治区级最佳文明单位”。
多次荣获吉木乃县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先进单位、拥军优属先进集体,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优秀单位。
所辖口岸工商所先后荣获地区消费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全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商所、全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六好工商所,全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依法履职、百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先进单位称号。
因党建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荣获阿勒泰地区党建示范单位称号,连续三年被授予吉木乃县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