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汽车租赁行业又揪出来个诈死的骗子
以租车的名义,诈骗11辆价值193.75万元的中高档轿车(本报曾报道过),为支付租车费,又以各种方式诈骗16名受害人251万元。为逃避惩罚,还曾写遗书装死。因涉嫌诈骗罪,被告人徐泽强被依法提起公诉。昨日,郑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疯狂租车抵押牟利
昨天庭审现场,面对公诉部门的指控,被告人徐泽强反复称:一切都是自己的虚荣心在作怪,才走上犯罪道路。
现年31岁的徐泽强系郑州市金水区无业人员。中专毕业后,跟亲戚在郑州做生意,亲戚每天灯红酒绿的生活,让徐泽强羡慕不已。因为生意上的缘故,徐泽强和不少汽车租赁公司打过交道,并发现了该行业存在的一些漏洞。
根据指控,2005年3月28日,被告人徐泽强与郑州中通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一辆桑塔纳轿车租走。之后徐将该车抵押给被借款人崔某。
2007年1月6日~10日,徐泽强5天时间内竟与郑州安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3份租赁协议,分别将豫A牌照本田轿车、豫A牌照桑塔纳轿车和豫A牌照捷达轿车租走,并抵押给被借款人,其中还将捷达轿车送给了妹妹当做嫁妆。
为支付高昂的租车费用,徐泽强将目光盯在了自己亲朋好友身上,诈骗16名受害人共计人民币251万元。其中徐泽强一次就骗取其干爹杨某现金60万元整。
为逃罪责,留遗书“诈死”
由于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徐泽强害怕被租赁公司发觉,决定“人间蒸发”。2007年11月27日,徐泽强给家人留下一份“遗书”:“对很多人来说我像一个谜,就让我像一个谜一样在母亲河里消失吧,太多太多的人受到了我的伤害,我向所有人说声对不起,就让我用来生再弥补过错吧……”
但是民警并未被其“障眼法”所蒙蔽。去年7月26日,在徐泽强消失1年多后,民警在江西省南昌市一盐疗会所将其抓获。
根据公诉部门指控:徐泽强的行为分别构成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徐泽强的辩护人则辩称,徐泽强从租赁公司租车后就拥有了所租车辆的使用权,让他人使用也是合理的,只是租赁手续不合法,不能定性为诈骗。对此,公诉人予以反驳。法院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