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卖多辆“罚没车”原是租来的
这人先后骗得多人购车定金和购车款共计13.3万余元;因总是拖延不交车,购车人心中起疑,向警方报案
大学毕业的男青年吴某从汽车租赁公司租来轿车,冒充交通局工作人员将租来的车说成是部门的罚没车、扣押车,可以便宜卖掉。吴某用这种手段先后骗得多人购车定金和购车款共计13.3万余元。
案发后,吴某的亲属将赃款退还,今年上旬,中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缓刑及高额罚金,吴某的亲属向法院交纳了罚金。
,具有大学文化的本市男青年吴某租来一辆尼桑轿车,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想买车的田某。吴某自称是交通局的稽查人员,而这辆尼桑轿车是抓“黑车”时扣下的车,否则不可能便宜卖给他。双方商定该车价格4万元。当天双方约定看了车,田某觉得车还不错,交给了吴某4万元。以后田某催着要车,吴某总说有关手续正在办理,拖延时间。
市民张某想买辆便宜的二手车,经人介绍,自称在交通局工作的吴某与他见面,说能搞到罚没车。吴某租来一辆花冠轿车让张某验车,张某同意以6万元成交,并说有关手续2周可以办下来。张某先交给吴某4万元,以后吴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同期,经过第一个买车人田某介绍,任某也认识了吴某,吴某租来一辆别克轿车,说是交通局的罚没车,能便宜卖。至间,吴某以同样手段用租来的尼桑轿车、宝来轿车等车冒充交通局罚没车,连骗韩女士等5人的定购车款。
同年1日,田某见吴某三个月了仍总是拖延不交车,心中起疑,他来到交通局一打听,根本没有此人,于是向警方报案。
经过警方调查,吴某作案8起。据被害人任某说,第一次通过熟人与吴某见面时,吴某车上放着交通局制服。第二次见他时,看到他开的车上有防弹背心等装备,吴某说当天晚上有行动,要大干抓黑车。任某相信了吴某自称是交通局工作人员的身份,也相信他能搞到罚没车。
案发后,吴某的亲属将3.2万元赃款返还给被害人韩女士,主动将赃款交到公安机关和法院。中山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定,被告人吴某诈骗作案8起,诈骗财物共计1334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能够主动坦白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主动将全部赃款退还给被害人,具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
日前,法院一审判决,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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