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客运资讯 > 租车资讯 > 汽车租赁“拉差”私家车 湖北拟立法规范此类现象
汽车租赁“拉差”私家车 湖北拟立法规范此类现象
时间 : 2012-01-07 11:58:37来源:客运站 火车票在线订票

  荆楚网悉,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对汽车租赁公司的行为作出规范:不能临时“拉差”私家车进行租赁活动。
  据交通厅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一些汽车租赁公司,本身仅有少数几台车或干脆是个空壳,有人租车,就临时联系熟人的车或转租私家车。
  《草案》明确规定:申请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必须“有不少于10辆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合格的汽车”等;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将非租赁经营者所属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合法手续的车辆用于租赁经营。

客运站微信号:wwwkeyunzhancom
分享到:
声明

客运站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

他们都在问

我要提问

校验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