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当事人报案
新闻回放:三亚市民张先生在三亚千××汽车租赁公司租车,车辆归还后400元交通违章抵押金未能取回,找到海口“母”公司讨要。者 刘伟
本报讯 昨日,海口千××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阙先生致电告诉记者,因三亚千××公司负责人刘某多日“消失”不肯露面,拖欠一些客户的抵押金,近期有不少称曾在三亚千××汽车租赁公司租车而未要回抵押金的市民前来海口千××汽车租赁公司索要抵押金,这让他感到非常烦恼。阙先生说,海口千××汽车租赁公司与三亚千××汽车租赁公司财务、人事等各方面都是独立的,海口公司根本不是责任方。阙先生建议,在三亚千××汽车租赁公司租车而未要回抵押金的市民应向当地警方报案,尽量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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