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跑不过公费旅游

火车票在线订票
时间:2017-08-29 18:31:46  来源: 客运站

  据记者了解到,“八项规定”的颁布已有一段时间,但是公费旅游依然毫无影响。

  广东省阳江市大约30名中小学校长,在今年1月初分别到云南西双版纳、华东等地公费“考察”和旅游。阳江市有关部门表示,校长是按有关规定去“考察交流”的,活动费用由各校长回学校报销。对于中央去年12月初出台的八项规定,阳江市教师校长培训中心工作人员称:“文件到这边可能会慢一些。”

  上行未必下效,借培训之机,以考察之名行旅游之实,几乎成了公费旅游的常态。于是才有了被曝光后,“大家都这么做”的理直气壮。至于拿不知“八项新规”为自己开脱,更是在挑战公众认识底线。中央规定一出台,全国都应当令行禁止。在信息高速传播的当下,用“不知情”当理由显然并不高明。退一步讲,即便实施者“后知后觉”,不知新政实施,难道不知公费旅游之害?即便没有“八项规定”,公费旅游的行为也是违规的,应当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约束。拿不知“八项规定”作为挡箭牌,有悖基本公共常识。

  真正的问题恐怕在于,公费旅游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内部福利”。以至于在体制内,什么级别,多大职务都有着明确的标准。比如某地曾把公费出国按职级划分,有很多地方,连村一级的官员,也常假借各种理由组织出去游玩。究其因,除了在审批把关、经费控制标准上放得松,更重要的在于,对于违规行为没有严格问责与处罚,刚性规定成了摆设。

  从已经曝光的大量公费旅游来看,大多都是采取的“自罚三杯”的内部处罚方案,要么通报批评一番,要么返还旅游经费,或者给予不痛不痒的行政警告,鲜有触及根本利益的惩罚,这导致一些规定只是“牛栏关猫”,形同虚设。

  “八项规定”没跑过公款旅游,暴露了在制度执行上的虚弱和敷衍。一个基本常识是,徒法不能以自行。有了规定和禁令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如何使规定得到实施,并充分发挥作用。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大监察力度,切实地把“八项规定”落实到位,遏制此类事件的复发。

免责声明:客运站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随时随地查汽车时刻、查汽车站、看客动资讯,客运站手机网一手掌握! 手机输入: m.keyun100.com

最新专题推荐

五一

端午

12306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