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温费被扣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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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0-20 10:08:47  来源: 客运站

  江苏高温费被扣可举报

  据消息:2014年江苏省关于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是6月到9月,累计4个月。高温费可按月发放,也可一次性发放。企业按此标准支付,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

  对于这些“露天”工作者,我国规定除工资外还应发放高温津贴。我省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我省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即6月、7月、8月、9月。2013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案例》(修订)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行为确定为违法行为。

江苏高温费被扣可举报

  单位不发可匿名举报

  劳动监察部门表示,劳动者如遇到单位拒不支付高温费或支付标准不足的,可以拨打12333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主动维权,劳动监察部门会保护维权者的身份信息。从本月起至下月15日,我省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企业不发高温费是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维权,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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