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苏州高温费发放标准
2014年7月,是夏天高温及将达到顶峰的火辣月份,而在这样很有可能超过40℃的高温下工作,是非常危险的,我国规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生产劳动,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这也是对高温下辛勤作业职工的回报,另外这项高温费福利不能以任何形式替代。那2014苏州高温费发放标准是多少呢?
2014苏州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
根据《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一、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二、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等,以及在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的津贴标准。企业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夏季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
2014苏州高温费发放标准规定,对于一些企业利用清凉油、凉茶、西瓜等防暑降温福利来冲抵高温费的行为,市人社明确表示:这是不允许的。另外,从去年5月1日开始,江苏将高温费纳入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单位若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就属于违法行为。